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树脂锚杆生产检验规则

作者: 本站来源: 本站时间:2019-07-28
检验分类:
1、工序检验:指树脂锚杆生产中直到捆扎前对指定的工序进行质量检验。
2、出厂检验:对树脂锚杆及托盘滚丝后、冲眼后及出厂前的检验或出厂前的抽检。
3、型式检验:按有关标准要求送检或产品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的检验。
二、工序质量控制点及检验内容、方法:
以下工序每工作班生产前应由质检员进行首检,首检合格后方可进行生产。
1、下料工序:
检查下料截取长度。每工作班由操作工用钢卷尺检测四次,长度公差L±10mm。
2、轧圆工序:
检查轧圆直径、长度及表面质量。每十根由操作工用游标卡尺检测一次。直径公差Φ+0.3
+0.2,
长度公差120±10mm,表面光滑无弯曲。质检员每班抽检四次。
3、调直工序:检查杆体直线度≤2㎜/m,操作工逐根检查,质检员每班抽样3‰进行检查。
4、滚丝工序:
检查杆体轧圆部滚丝螺纹直径、长度及表面质量。每五根由操作工用游标卡尺检测一次。螺纹直径公差M -0.04  -0.35,也可以用螺纹环规进行检验。螺纹长度公差90±5mm,螺纹牙形无损伤。质检员每班抽检四次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5、托盘剪切工序:检查剪切尺寸。每工作班由操作工用卷尺检测二次。尺寸公差120±5mm质检员每班检查一次。
6、成型工序:检查托盘成型情况,凹面高度不低于20㎜。用钢板尺测量。
7、冲眼工序:检查冲眼直径大于配用螺纹公称直径1-2㎜,冲眼位置居中。每工作班由操作工用游标尺检测二次。
三、成品检验
1、抽样方法:
每工作班生产的锚杆做为一批,从中抽样3‰,但不少于5根,进行成品项目检验。检验项目及标准见工序检验内容。
2、判定规则:
在抽取的试样中,如有一项检验不合格,应加倍抽查,进行复检,如仍不合格,则整批产品逐根检查。
本站关键词:断带抓捕器|液压拉紧装置|液压卷带装置|锚杆生产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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